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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收到市民来信,反映番禺区南村镇市头东线大道南垃圾分类处理中心前200米处的种植棚内存在无证照进行喷涂、生产玻璃钢等行为的违法黑作坊,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近日,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污染环境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作出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意味着,王某轮等24名被告人获刑六年六个月至八个月有期徒刑,并被判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1422万余元。
排污许可证是实施排污许可制的重要载体,是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称排污单位)应当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深圳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以下简称《深圳名录》),于6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深圳名录》,重点管理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的,最高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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