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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日前公开征求意见,规定每个排水户污水排放口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排水户不得将雨水排入污水管网,不得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此外,重点排水户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近期,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固定污染源排污限期整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无环评手续等三类企业,可承诺限期整改,并于规定限期内提出排污许可证申请并获得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在整改期内,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以无证排污进行处罚。
为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广州市印发第8号总河长令,要求全市今年内全面完成涉水违法建设拆除工作,全面清除12807宗涉水违建;并于7月底前完成黑臭小微水体销号任务,实现全市4389宗小微水体无黑臭。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20〕44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广东省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2020年版)》,现予印发。纳入本名录的建设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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